第(3/3)页 玄依想了一会,对萧逸然说: “要不我们也制定一些条例出来,就像皇制定的对参战者的奖罚条例这样,多劳者赏,偷懒者罚?” “就是这样,你下去好好想想,争取尽快拿出一个章程来,至于偷懒者罚,就不必了,偷懒者少得就可以。” 萧逸然要的就是玄依这句话,她可不想什么事情都要按照重生前记忆中的模式来,要让族人自己动脑子去想,这样制定出来的政策,才能深入人心。 不久,萧逸然列出来的关于参战将士的奖罚条例,经过玄依的完善,长老会上的讨论,正式公布出来。内容并不多,仅仅四项: 一,所有参战者的亲人,按照其他人的两倍分配物资; 二,战争中伤残者,由族群供养,其亲属所得物资永远是其他人的两倍; 三,战亡将士的亲人由族群供养,其所得物资永远是其他人的两倍,并一次性额外给与全家人一年的物资,以示抚恤; 四,战争中立功的,根据功劳大小,在族内安排适当职位,并给以一定的奖励; 五,在战争中退缩,或者犯错者,视其轻重,罚一个月到一年的所得物资,其亲人所得物资减半。 此政策一经公布,立时在族群引起轰动。那些没有人参战的家人还相对平静点,除了希望将来送自己的孩子当兵外,并没有过多的想法。而那些有人参战的人家,却是有喜有忧。喜的是,一旦自家的人立功,不仅回来能够在族内做事,同时还能得到多出一倍的物资。忧的是,自己参战的亲人可千万不要犯错,物资减半还在其次,以后还怎么在族内立足啊? 萧逸然如此做的目的,就是要一步步把族群引入私有制中,萧逸然重生前的记忆告诉她,只有私有制才是最适合人类发展的制度。 第(3/3)页